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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 2021-2022 学年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9-19  点击:[]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相关要求,传承红色基因,丰富“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内容,选树优秀学生典型,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大连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21级、2020级、2019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学年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2019级及以前入学学生按不低于30 学分执行);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二、优秀学生标兵评选

(一)推荐条件及推荐名额

1.满足评选基本条件。

2.道德品质优秀,班级全员民主评议排序前40%;

3.考察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候选人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4.积极进取,追求卓越,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5.励志感恩,热心公益,在公益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6.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以及精神文明奖学金,同时获得其他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学金的学生。

请各年至多推荐1人到学院进行审核选拔。

7.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完善学生评价,强化评价导向,如学生在思想品德、社会工作、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并产生一定影响力,推荐条件可放宽至同时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和精神文明奖学金,其他奖学金数量不限。该名额单独推荐,不占用推荐名额,限报1人,如无可不推荐,并在申报表中注明“额外推荐”。

(二)材料上报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7项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

2.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1-2022成绩单(扫描电子版);

3.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照片在300万像素以上;

5.个人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1-2022学年,行文简明扼要,3000字左右。

材料按“1 申报表(扫描版)-2 成绩单(扫描版)-3 证件照(电子版)-4 生活照(电子版)-5 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软件-姓名”。

6.《大连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7.答辩PPT,4分钟(电子版)

各年级请于9月20日14:00前报送上述材料至邮箱hxwang@dlut.edu.cn。

(三)评选安排

本次评选采用“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推荐”→“学校终审打擂”的流程进行。

1.学院初评时间:9月20日(暂定),具体安排等待后续通知;

2.学校终评时间:9月26日(暂定)下午通过线上打擂形式开展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

(四)奖励办法

获得“优秀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自动获得“屈伯川奖学金”20000元,并具有参评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等)的资格。

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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