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7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中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六款的规定,结合软件学院实际评审安排,学生以集体或个人名义参加其他各类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须由学校或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材料,每次活动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
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2021-2022学年“修身寝室”评比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等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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