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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学院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9-13  点击:[]

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行业精英、工程帅才、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贯彻“五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传承红色基因,建设“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发挥激励和示范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 2023–2024学年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基本条件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排序在前40%;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年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三)推荐条件

1.满足评选基本条件;

2.根据《大连埋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考察学年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以及精神文明奖学金,同时获得其他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学金的学生可向学院自主申报,学院至多推荐1人至学校参评。

3.特殊表现突出推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 方案》,强化评价导向,完善学生评价体系,如学生在思想品德、课业学习、创新创业、组织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并产生一定影响力,推荐条件可放宽至满足评选基本条件。

二、材料上报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7项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

2.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3-2024学年成绩单(扫描电子版);

3.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照片在300万像素以上;

5.个人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 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3-2024学年,3000字左右。

注:材料按“1申报表(电子版) - 2成绩单(扫描版) -3证件照(电子版) - 4生活照(电子版) - 5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软件软国-姓名”。

6.《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7.答辩PPT,4分钟(电子版)

各年级请于9月17日16:00前报送上述材料至邮箱ssdutjxj@163.com。

(三)评选安排

本次评选采用“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推荐”→“学校终审打擂”的流程进行。

1.学院初评时间:9月18日下午(暂定),具体安排等待后续通知;

2.学校终评时间:

9月22日(暂定)通过线下打擂形式开展以特殊表现突出推荐类型人员复评,复评形式为4分钟自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

9月29日(暂定)通过线下打擂形式开展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

(四)奖励办法

获得“优秀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自动获得“屈伯川奖学金”20000元,并具有参评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等)的资格。

软件学院、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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