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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09-13  点击:[]

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工程帅才、行业精英、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贯彻“五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传承红色基因,建设“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发挥激励和示范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2026年3月6日修订)等制度要求,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大学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软件2024级、软国2024级、软国2025级本科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考察学年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7.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班级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8.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个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二)评选办法

“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大二年级及以上的优秀本科生,每学年获评人数不超过本科生参评总人数的10%。由获得大连理工大学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以及任一项素质能力类荣誉获奖学生中总积分排名前6%且学业成绩位于专业前40%的学生获评。

(三)推报要求

以年级为单位于16日前推报《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大学生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上报至学院;

17日-19日,学院验收公示,于9月20日(星期日,工作日)上报至学校验收。

二、大连理工大学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排序在前40%;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二)评选办法

1.参评“大连理工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中任意一项;

2.参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中至少两项。

(三)推报要求

以年级为单位于16日前推报《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上报至学院;

17日-19日,学院验收公示,于9月20日(星期日,工作日)上报至学校验收。

三、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评选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学院2023级、2024级本科学生在满足以下条件基础上,可自主申报,经年级推荐、学院审核选拔、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1.满足相应年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大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2.2023级参评本科生考察学年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和精神文明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四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中至少两项;

3.2024级参评本科生原则上至少获评过1次国家奖学金或2次“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此外,在思想品德、学术科研、组织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各年级学生,在满足相应年级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大学生、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经院级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认定,可破格参加学校统一评审。每单位原则上至多破格推荐1名候选人选,学校择优推荐终评候选人不超过2人。

(二)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是我校本科生的最高荣誉,授予在思想品德、学习学术、实践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能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学生。每学年按照各二级评审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的方式选树本科生10名、研究生10名(破格推荐获评人选除外)。学校初评、终评均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其中破格推荐候选人单独排序,本获评人数各不超过1人。获评学生同时获评“屈伯川奖学金”。

(三)申报要求

9月17日14点前,申报人需发送至dutisejxj@163.com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本科)》(1姓名-申报表,其中辅导员评语、学院意见空着);

(2)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5-2026学年成绩单(扫描版);

(3)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万;

(5)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5-2026学年,1000字以内(格式要求: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字,1.25倍行距);

(6)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扫描件),统一制作成一个PDF,大小不超过5兆。

注:以上6个材料按“1姓名-申报表—2姓名-成绩单(扫描版)—3姓名-证件照(电子版)—4姓名-生活照(电子版)—5姓名-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6姓名-证明材料”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软件、软国-本学生标兵-姓名”。

(7)《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汇总表》(7姓名-汇总表)

(8)建议筹备打擂PPT,4分钟以内。

(四)评选安排(时间暂定)

1.院系初评:9月18日,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评审,请做好汇报评审准备,具体以报名情况为准。

2.学校初评:9月23日-24日,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

3.学校终评:9月28日-30日,学校组织答辩评审会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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