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专业名额分配方案》通知,其中包含创新实践计划名额2人,现将遴选办法及时间节点公布如下:
一、基本信息
1.1面向对象:开发区校区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
1.2计划名额:2人
二、选拔标准
2.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本科期间参加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学习或各类活动2年以上。
2.3在实践中表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各类创新活动特别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成绩(学习成绩和素质成绩的两项之和)排名在专业前40%:
2.3.1参加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团体前两名队员(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参加多项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获奖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前两名队员(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2.3.2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者,专利所有权人必须为大连理工大学。
2.3.3在国内外SCI/EI(核心)/CSS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含被录用者)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EI/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2.3.4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中获奖的项目成员。
2.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研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但必须满足2.3.1~2.3.4的某个条款。
2.5体育成绩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7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8满足学校推荐研究生的其他要求。
三、选拔流程
3.1发送个人申请,下载并完成附件中“3.1-报名表.doc”,发送至15688874@qq.com,邮件中还必须包含表格中所列的“参加实践活动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取得的成绩”、“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或发明专利”的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3.1.1参加实践活动取得的创新性成果,解释为:提供申请人所完成的实物或软件的照片和说明材料,包括其功能、创新点等;
3.1.2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取得的成绩,解释为:提供获奖证书为准,不包括任何非证书性的材料;
3.1.3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或发明专利,解释为:提供论文原文、提供webofknowledge或engineeringvillage网站检索结果的详细截图或图书馆检索证明;专利必须为已经授权的发明专利,且必须为原始发明人之一,提供专利证书或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
3.2 以上3.1内的所有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20:00 UTC+8,逾期申请无效,纸质版材料另行通知,材料请打包为zip/rar/7z压缩包,无密码,压缩包内文件命名:“00-申请表-学号-姓名”、“01-学号-姓名-材料名”、“02-学号-姓名-材料名”、“03-学号-姓名-材料名”,十六进制编号,材料请勿超过256项。
3.2.1 若通过2.4条款申请,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必须在面试时出示原件
四、专家评审方式
4.1 计划于2018年9月11日上午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材料评阅
4.1.1 评阅后将通知/公布答辩顺序和时间安排
4.2 计划于2018年9月11日下午组织专家评审与答辩
4.2.1 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将以邮件反馈形式公布
4.2.2 答辩要求:PPT,16:9,每人自述7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
五、结果公布
5.1相关结果将在9月11日晚20:00 UTC+8前公示
5.2 学院监督小组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监督和巡视工作,负责对各学院监督组工作的指导,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如对任何环节存在有事实依据的质疑,可实名向监督小组举报,联系人:王洁老师;电话:62274417。
六、其他说明
6.1 对已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第四学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6.1.1申请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6.1.2违反校规、校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
6.1.3有课程因考核不合格而需要重修者;
6.1.4毕业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6.1.5其他原因导致其无法完成学业或继续进行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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