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五四精神,继续深化思想引领、加强成长服务,全面落实共青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激发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标兵”及“大连理工大学标兵团支部”评选工作,以此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一、申报条件:
(一)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学生)申报条件
1.在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2.政治立场坚定,品德高尚,未受过团内外各种处分;
3.勤奋学习,在工作中积极响应团学组织号召,敢于担当,勇于创新;
4.能够密切联系团员青年,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5.原则上为该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
(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标兵(学生)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品德高尚,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各项团学组织活动,未受过团内外各种处分;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4.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原则上为该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
(三)团支部荣誉申报条件
1.充分发挥团支部的先进性作用,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能够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做好团员证年度注册、团费收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等工作;
3.团支部成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积极要求进步,团支部成员无受到团内外各类违纪处分现象;
4.原则上为该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办法:
(一)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标兵
1.学院初审;
2.各二级团委推荐;
3.初审(专家评审及网上投票);
4.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现场评审;
5.网上公示。
(二)团支部荣誉
1.学院初审;
2.各二级团委推荐;
3.网上投票;
4.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现场评审;
5.网上公示。
三、上报材料:
1、下载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2、3);
2、填写事迹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各奖项事迹材料字数均不超过2000字;
3、申报“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标兵”,需要同时上交个人标准照电子版一张;申报“大连理工大学标兵团支部”,需要同时上交团支部合影电子版一张;
4、以上申报材料请于3月3日(周日)下午3点之前,电子版发送至软国组织部公邮,纸质版联系团委副书记王洛笛上交。
软国组织部公邮:dutru_zuzhibu@163.com
团委副书记:18742588136
注:所有上交纸质材料均需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