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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手续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9-06-03  点击:[]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与学习,现将国家助学贷款续放手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资格鉴定工作
面向所有已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鉴定。
请各级队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要求,认真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续放资格鉴定,指导学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资格鉴定表》(附件1)。在学习纪律情况一栏,辅导员简要评价该生学年表现,并签字。并在《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鉴定学生名单一览表》(附件2)中进行标注,其中“是否续放”栏标注“是”或“否”,不再续放的在“不予续放原因”栏填写原因,具体可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的停贷条件。
二、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证明集中办理工作
面向所有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集中办理。
请各级队通知相关学生按照各地区资助中心要求填写相应表格(由各地区资助中心下发,如当地学生资助中心未发放表格,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证明》(附件3)),并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字。如需填写高校信息,请参考《学校信息》(附件5)。各级队填写《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证明汇总表》(附件4)。
续贷证明经学校确认盖章后返还给学生,学生自行交至各地区学生资助中心。
请各级队确保每一位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知晓并及时办理此项业务,避免截止日期后出现补办业务的情况。学生已于通知下发前自行办理续贷证明的,毋需重复提交材料。
三、材料报送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资格鉴定材料:
(1)《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鉴定学生名单一览表》电子表;
(2)学生手写签字的《大连理工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资格鉴定表》纸质版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证明办理材料:
(1)《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证明汇总表》电子表;
(2)学生手写签名的《大连理工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续贷证明》纸质版。
四、截止时间
请以级队为单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zhangn459@,纸质版材料于2019年6月17日16:00前交至信息楼316(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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