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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报送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参赛作品的通知

2019-09-23  点击:[]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将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和全国网信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围绕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加大优秀网络文化供给力度,营造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浓厚氛围,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9〕26号),现将学校推荐作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争做好网民。

二、活动对象

“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面向全校教师。

三、征集类型

“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征集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短视频、校园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等9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1)。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等3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2)。所有作品须为2018年10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四、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

五、征集要求

1.参与途径唯一性要求。同一作品,仅可选择三种方式(自荐、教育部直属高校及部省合建高校推荐、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推荐)中的一种参与活动,重复提交即视为放弃参与资格。其中,(1)自荐:自荐作品统一参加初选,经网络投票和专家遴选后进入复选环节。个人(团队)自荐作品无需另填写书面材料,在相关活动网站上提交作品完成即视为成功参与。(2)学校推荐:学校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并推荐优秀作品直接进入全国复选环节,由学校统一寄送参赛,入围“学校推荐”的作品将电话通知申报者网上提交作品。

2.版权要求。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加,推荐优秀作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剑;联系电话:84708662

附件1、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工作方案

附件2、第四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工作方案

七、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提交要求

请有意愿的同学将作品于9/25前发送至936085245@mail.,将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校,望周知。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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