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告
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告 >> 学院通知 >> 正文

关于“我为母校代言”专项社会实践招募通知

2019-12-09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实践的育人实效,为学校、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助力,我院团委将在2020年寒假组织开展我为母校代言专项社会实践。

一、参与形式

本次社会实践鼓励以团队形式或者个人名义参与。团队形式要求成员人数不得低于5人,不得高于10人。团队和个人均可参评院级社会实践奖项。(院级同级别奖项社会实践分数一致,不可兼得)

二、报名方式

1.团队形式:参与本专项实践需要填写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2020年寒假“软国专项实践团队申报材料”(附件一)

2.个人名义:参与本专项社会实践需要填写“软国特色实践个人申报材料”(附件二)

3.材料提交:拟于20191219日统一收取材料,地点另行通知

4.宣讲会:拟于1213日中午1200召开宣讲会,地点另行通知四、实践内容

三、实践要求

参与此次实践的团队和个人需要提前与要到访的学校进行沟通,在实践过程中,可以通过组织座谈会、宣讲会、经验交流会、问卷调查、信息反馈等多种方式对大连理工大学和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进行宣传,要重视图文资料,影像资料,学生反馈情况的收集和整理,以便更直观地展示出实践成果。

四、评奖细则

实践活动结束后,学院将根据实践团队或者个人前中后期材料和反馈,以及实际实践成果评选出学院优秀实践团队”、“学院优秀招生宣传员”。

学院将会根据评奖评优结果对实践团队和个人提供资助支持。

五、资助原则

我为母校代言专项社会实践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招生宣传员以及团队的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资助,给予一等奖资助1000/人、二等奖资助750/人,三等奖资助500/,其中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个人不能同时申报招生宣传员和团队评选。

六、注意事项

1.若团委青协实践部经汇总后发现团队及个人计划进行宣传的高中重复时,个人必须加入到团队中去,否则取消实践资格。

2.若多名个人实践目的地相同,青协实践部将进行统一整合。

3.参与此次社会实践的同学将被认定社会实践课程学分。

4.本次社会实践为我院专项社会实践,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委所有。 

 

团委青协实践部

2019129

 

上一条: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秋季)本科生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12月14日开发区校区教学楼A、B区封楼、停课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