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与单位先行申报合作项目,由中法双方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选派类别与选派规模。联合发起申请的中法单位应已有合作基础,并需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自国家的项目执行机构。中方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法方为法国高等教育署(CampusFrance)。申报合作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中方单位,届时需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指导项目参与人完成个人申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项目申报流程
1.6月1日前,中方参与单位可配合法方合作伙伴准备材料,并请其及时向法国高等教育署提交申请材料。详情可查阅
http://www.campusfrance.org/caiyuanpei。
2.中方参与单位应以合作项目为依托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每个合作项目需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不直接参与项目支持下的赴法科研工作。每个合作项目需由2-4名项目参与人组成,项目参与人应拟执行赴法科研工作。
项目参与人应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应符合《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符合《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3.中方参与单位须于6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中方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简历(中文)、法方项目负责人简历(英文,须外方签字)、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至国际处欧美大办公室(主楼123),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weiyanjia@dlut.edu.cn
(二)人员申报
1.申报合作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中方单位,需根据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组织和指导获批项目参与人于12月1-10日登录(https://sa.csc.edu.cn/student(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并按照《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附件3)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
2.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获批项目参与人的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