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国(境)外高校签署的校际合作交流协议,现启动我校2025年秋季赴国(境)外校际交换项目(第三批)的报名选拔工作。
一、派出时间、项目信息
2025年秋季学期派出,一学期或一学年,以具体项目时间为准。
具体项目信息请参考
·本科生:https://teach.dlut.edu.cn/zhongyaotonggao/n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6&wbnewsid=14997
·研究生:http://gs.dlut.edu.cn/info/1089/16296.htm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学有余力;
4.综合素质高,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符合报名高校外语要求;
5.家长同意;
6.符合报名高校对年级、专业的要求;
7.原则上要求保证毕业前一个学期结束派出返回学校;
8.为保证学分顺利互换,申请专业原则上是对方高校对应的专业(除有限制条件外),学生报名前务必自行在对方高校网站查询确认,并与所在学院(学部)教务部门沟通,制定合理有效的选课计划。
三、其他
1.学生应在慎重考虑的基础上提出申请。
2.获学校提名资格的交换生候选人,原则上不得退出项目。
3.学生须认真阅读并学习《大连理工大学赴国外交换生管理办法》。
4.本项目免收接收高校学费,交通、食宿、生活等费用学生自负。申请学生应了解有关国(境)外学习所在地政治、文化、经济、安全等情况,特别是生活费情况。学生须与经济保证人充分协商,在有切实经济保证的情况下提出申请。交换生获协议高校录取资格后,可申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赴国(境)外长期学习资助,详情可参考往期项目通知,并关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官网及公众号。
5.项目信息可能随协议高校接收能力变化而有所调整。
6.学生在报名前应与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共同制定有效的选课计划,同时提交学分替代申请(行前),以保证学分的顺利认定。学生返校后可凭借成绩单、依据协议及我校有关规定认定交换学习期间获得的学分。
7.原则上在校学习期间已参加过同类项目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
8.各国(境)外高校的派出时间及上课形式可能会发生临时性调整,申请学生应了解并提前做好应对项目取消的备选方案。
9.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胡萍、王广琨 84708594
研究生院:莎日娜 8470632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谢依含 8470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