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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通知)关于启动2026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5-05-12  点击:[]

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关于启动2026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现面向校内转发,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学生报名。

详情参照: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53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从国内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学习。


二、选派计划

1.协议名额

不超过110人。

2.选派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留学及资助期限

留学期限:预科(日方称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正式生课程。

(1)预科期限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如需有预科,日方将对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资助、对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资助。

(2)正式生期限按日方院校相应学科的标准学制确定。

4.资助内容

日方提供留学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1)如有预科,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入学考试后方可继续申请享受博士课程资助。

(2)预科期限内未正式进入博士课程人员,所有资助终止,须即自行回国。

(3)留学期限内无法取得学位人员,日方不再给予回国机票资助。

5.选派领域

优先支持赴日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语言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社会学、美术、体育学等领域从事研究活动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类别条件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①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

②1991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③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④不接受现在国外学习/工作人员的申请。

⑤拟攻读医学、口腔医学、兽医学、部分药学专业博士学位人员,在满足上述②-④要求的同时,申请时可以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学制应为五年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

※关于第⑤点,因不同院校对学历条件存在差异,申请人应自行通过意向留学单位官网确认是否满足对方必要的学历条件。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①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

②1991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③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④不接受现在国外学习/工作人员的申请。


四、相关链接

1.2026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55

2.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56

3.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57

4.对外联系材料专用表格:见附件


五、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1)登陆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填写“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2026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

提交后将申请编号以邮件形式发送至yihan.xie@dlut.edu.cn,邮件命名为【2026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姓名-专业-年级】

(2)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5年5月10日-5月19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

(3)按照信息平台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于2025年5月22日前,将纸质版原件交主楼116(谢老师)。

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②《单位推荐意见表》

③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成绩单复印件

⑤最高学历学位复印件

⑥在职证明(在职人员提供)

⑦在籍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

⑧研究计划书

⑨论文首页

⑩外语水平证明

⑪国外导师简历

⑫课题清单

⑬个人简历

2.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六、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具体以通知为准)。

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留学候选人根据通知将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七、联系留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及日方审核后的对外联系材料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在日方要求的时限内(一般为当年9月下旬)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 。凡未按时提交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留学候选人资格自动取消。


八、日语培训

根据要求,留学候选人须参加在中国赴日本国留学生预备学校(设立在东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留日预校)举行的日语培训,该培训分三个阶段,最长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8月。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留学候选人自理。具体事宜由留日预校另行通知。

候选人在收到“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后务必提前做好国内学习、工作安排。

(1)将根据当年日方确定的标准从具有日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JLPT达到一级(N1)的留学候选人中差额选拔一部分留学候选人为提前赴日人员。提前赴日人员在完成2025年7-8月第三阶段的专业日语培训后,可于2026年4月派出。

(2)留日预校将组织提前赴日人员以外的留学候选人进行日语免修测试,确定相关人员的培训学时。提前赴日人员以外留学候选人的派出时间为2026年9月或10月。

留学候选人(包括提前赴日人员)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将不予派出。


九、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人员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为2026年4月或9、10月。


十、联系方式

1.校内咨询方式

联系人:国际处谢老师

电话:0411-84708191

邮箱:yihan.xie@dlut.edu.cn

2.国际留学基金委咨询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66093572 传 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ouyafei5@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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