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现开展2024届毕业生申请试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除毕业论文(设计)外,未取得学分23学分以下(含23学分)的学生,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学院、指导教师同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试做的学生在修读课程同时,要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第三学期或暑假等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获得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学分(除毕业论文(设计))小于等于12学分、且经指导教师认定达到毕业论文(设计)各项要求的学生,可由学院组织答辩,答辩最早安排在第三学期最后一周。
3.试做学生答辩前做好检测工作。指导教师应做好试做毕业论文(设计)学生的管理与指导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如学生无法兼顾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其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4.申请学生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试做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1),经指导教师签字后于4月3日上午11点前交至学院办公室(信息楼3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