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丰富“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内容,选树优秀学生典型,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大连理工大学2019-2020 学年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2019 级、2018 级、2017 级以及2016 级(五年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内容
评选校优秀学生标兵。
三、工作安排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
1.推荐条件及推荐方式
(1)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符合“校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部、学院自主申报,经学部、学院审核选拔后择优推荐至学校。
(2)原则上曾获得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建议再次申报或推荐。
2.名额分配
(1)各单位可至多按照2019-2020 学年奖学金评审基数的1‰(结果四舍五入)进行推荐候选人,结果不足1 人的可推荐1人(各单位可选派参评人数上限见附件3)。
(2)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超过1 人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候选人实际情况注明其在单位内部的排序。
3.材料上报
(1)申报人需提供以下5 项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19-2020 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
2) 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19-2020 学年成绩单(纸质版);
3) 1 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 1 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照片在300 万像素以上;
5) 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19-2020 学年,3000 字左右。
(2)申报人院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19-2020 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3)申报人请于9 月22 日17:00 前报送上述材料,纸质版送至信息楼316,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hxwang@。
(4)上交材料后要准备好答辩PPT,PPT 提交时间将结合初审结果予以通知。
4.评选安排
(1)初评:学校面向各学部、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通过初评择优确定候选人晋级终评。
(2)终评:学校将于9 月下旬开展终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终评结果排名1-10 名为“优秀学生标兵”获得者。
5.奖励办法
获得“优秀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自动获得“屈伯川奖学金”(从2019 年起,将原屈伯川奖学金10000 元/人、优秀学生标兵奖励4000 元/人合并为屈伯川奖学金,额度调整为20000 元/人),并具有参评10000 元以下(不含10000 元)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等)的资格。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