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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面向生源地为东北三省或与大连市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者劳务合同的学生进行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10-25  点击:[]

各位同学:

为发挥奖学金激励和示范作用,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大工校发〔2024〕6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及社会捐赠奖学金协议,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面向东北三省或与大连市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者劳务合同学生奖学金的推荐工作,该类奖学金与其他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1、评审对象

学院生源地为东北三省或与大连市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者劳务合同的2021级、2022级本科生;

2、奖励标准

一等10000元/人;二等6000元/人;三等4000元/人。

3、评审名额:全校选拔奖励,不限制推荐名额。

4、评审条件:

(1)本科生学习成绩前5%,某方面特别突出可放宽至20%

(2)新能源科研创新能力强,或在校(院)级以上的新能源相关技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新能源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或在相关刊物发表有关新能源论文优先。。

5、设奖单位:大连泰星能源有限公司。

6、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生10月28日前通过“校园门户”→“学工系统”→“办事大厅”→“学生奖励”→“专项奖学金”提交“锂”耀明天奖学金申请,辅导员于10月29日11点前完成线上审核。

此外,申报学生于10月29日下午16点前提交在教学楼A区自助终端打印机的成绩单到综合楼425房老师处,并为申请表签字。

软件学院、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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