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复修重修综合日语(1-4)、日语听说(1-4)的同学,请注意如下事项:
复修重修日语类课程,需要保证出勤并按要求参加所有计入成绩的考试,遵守任课教师的其他规定,严格履行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的规定。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课堂纪律规定》第三章规定:学生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旷课或迟到者在期末考试成绩中适当扣分,累计旷课三次或迟到五次及以上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规定:考试前教师要检查学生平时作业、实验报告等完成情况。对完成较差的学生、缺交作业(报告)累计超过本门课程总数的1/3者,可以取消其该课程考试资格,记为旷考。
另外,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规定:对于选学重修、复修课程学生,如所修课程与主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可由本人申请,经任课教师批准可以免听重修、复修课程。学生申请免听课程,必须于开学初向所在学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个人课表、经任课教师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可以通过自学方式完成课程学习,但是学生必须按时交作业、做实验、参加考核,取得该课程的成绩。未申请免听而不上课的学生,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按《大连理工大学课堂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因此,准备选择复修重修日语类课程的同学,请仔细确认课程时间和每科的具体规定,每科日语的考核方式,均有具体规定(详见附录),请务必研读,严格按照规定选课修课。不能满足条件者,慎重为盼!
开发区校区外语教育中心 日语教研室
2019年2月
附日语各科规定:
综合日语(1、2、3、4):
参加重修复修并能够正常上课的同学,最终成绩构成与应届学生的考核标准相同;参加重修复修并办理免听手续的同学最终成绩由平时考核+期中笔试+期末笔试三部分构成,平时考核需将本学期所学课文的朗读过程录成视频并提交,根据视频的质量和数量确定平时考核成绩。另外,若缺席期末笔试则该科目最终成绩为0分并取消补考资格。
日语听说(1、2、3、4):
参加重修复修并能够正常上课的同学,最终成绩构成与应届学生的考核标准相同;参加重修复修并办理免听手续的同学最终成绩由4次考试(期中笔试、口试,期末笔试、口试)成绩构成,不考虑其他因素,无故缺席任意一次考试,本科目成绩均计为0分。另外,缺席期末笔试或期末口试都将被取消补考资格。
以上规定的解释权在外语教育中心日语教研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