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入口
1、 校园门户网站登录“新版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端”
2、 菜单位置:缓考申请;
3、 缓考申请流程:学生提交申请-学生所在学部学院教务员-学生所在学部学院教学负责人-教务处。
二.申请缓考
1、 点击操作下的“申请缓考”按钮,填写申请表单。
2、 根据要求填写缓考原因并上传证明附件,考试类型选择期末考试;
3、提交申请后请及时联系学院教务老师进行审批;
4、查看缓考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通过时,缓考办理成功。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必修课的考试时,须在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
2、请病假须有医院证明(即带有公章的诊断书,病例不能作为有效证明);
3、在考试过程中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学生,在征得监考教师的同意后,立即赴校医院就医,并凭当日医疗证明补办缓考手续;
4、考试后补交的病假证明无效;
5、考试前和考试过程中原则上因事不准缓考;
6、批准缓考的课程成绩记为“申请缓考”,补考通过后,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记载;
7、未通过审批的缓考申请须按要求参加考试,否则按旷考处理;
8、选修课可以按以上程序申请缓考,但选修课不设补考,学生可以申请取消此课程选修记录,不计入考核成绩;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