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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2019-08-20 张宁 点击:[]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工作安排,为使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将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级、2017级、2016级本科生。各类学籍异动的学生在学习实践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部(院)和年级参评。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二、评选内容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要求,评选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六项。(系统中学习优秀奖学金在通用奖项批次中申请)

三、申报要求

1、所有六个单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实行个人申报制,逾期不申报者视为放弃申报,今年依然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的原则,线上均在新系统(dutsa.)完成申请。

学生本人需登录学工一体化系统填写各类奖学金申报,准备证明材料。

2、各年级成立各单项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接收各类奖学金申报证明材料的收取及审核。

各年级成立各类单项奖学金评审小组,各类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由各级队成员确定,建议每个级队至少两人,但具体人数及人员由本年级自行确定。各年级的各类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收齐本类奖学金的申请、审核材料真实性、计算加分、公示等工作。

3、开通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奖学金政策咨询及申诉机制。

奖学金评定期间,开通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奖学金政策咨询平台和申诉机制,如各位同学对奖学金政策不明晰、对评选结果存在异议,请发送邮件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张宁老师邮箱:zhangn459@要求所反映事实属实,并属真实姓名,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尽快给予回复。

同时,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会安排一天接受现场政策咨询和申诉,具体的咨询时间与地点初定于9月3日和信息楼316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 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评比

1.9月3日22点前:各年级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完成社会工作打擂和班级民主评议,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班级民主评议表(电子扫描版)发送至奖学金秘书张宁老师邮箱zhangn459@汇总后进行学院公示。

2.9月4日16点前:所有有意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务必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完成网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同时提交纸质版附件2《奖学金申请纸质表》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1要求填写完整规范并手写签字,过期不得补交,提交地点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自行确定。有纸质版材料的提交原则上需以个人为单位提交,不得代交,若因委托他人提交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责任自负。

3.9月4日-5日:各年级各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并计算得分。

4.9月5日-7日各年级和学院公示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者及得分情况最终版。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年级内通知和学院网站通知,如有问题及时反馈。

5.9月7日: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截止。

6.类奖项获奖情况及部分文体活动获奖认证由创新实践中心老师、语言与思维实训基地、团委确定具体的认证时间和安排,具体通知请见本科生通知内三个部门的相应通知

(二)第二阶段 学习优秀奖学金评比

1.9月7-12日:各年级完成学习优秀奖学金评比并在年级内进行公示。

2.9月12-14日:学习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在学院网站公示完毕。

时间说明:以上所有时间节点为初步计划,如有突发情况导致时间变化,则将根据新通知要求操作。

五、工作要求

1、所有六项奖学金均实行申报制,过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评审资格。

2、各位同学如遇到不会填写的情况,请咨询各奖学金评审小组组长。

3、年级各类评审组组长将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收各申报同学的全部材料,过期将不接收所有材料

4、若在规定的申报期间出现某些奖项的漏报,将不能补报。所有奖项遵循“只减不增”原则,即只能往下删减获奖奖项或分数,不能后期补加获奖奖项的申报。

5、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奖学金责任制,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年级审议无误后上报辅导员老师。各年级评审委员会在评奖过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出现错评、漏评等情况,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6、请同学们及时关系统内本人及他人的申请情况,及时关注级队内部公示文件和相关通知,对个人的申请负责,认真核对公示内的个人信息,以免出现错误,影响奖学金的获得。

7、此次奖学金申请,本着“诚信真实”的原则,拒绝徇私舞弊和恶意提交虚假材料,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作假者,将按照大学生手册的违纪处分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评审资格。

 其他相关文件请详见附件

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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